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煦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厦门”)订立《并购借款合同》,办理借款人民币2.25亿元,期限为60个月;公司关联方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及福建世茂朗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上海煦晓将其持有的杭州艺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艺辉”)51%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1.344亿元。
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上海煦晓持有杭州艺辉90%股权。
经与工行厦门协商,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上述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上述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
厦门世茂集美项目由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新城杏林湾路与集美大道交叉口南侧,项目用地面积合计约11.3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2.49万平方米,为商业、办公、住宅用地。截止2022年3月末,项目可预售31.82万平方米,已实现销售19.9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70.77亿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在售阶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史世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经与工行厦门协商,厦门世茂新领航拟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上述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上述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99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6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36%,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75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杏熙”)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厦门”)订立《并购借款合同》,办理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60个月;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海杏熙将其持有的上海乾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乾慑”)100%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0.75亿元,且已于2022年5月到期。
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完美手机综合体育网页版-完美综合app手机客户端上海杏熙持有上海乾慑100%股权,上海乾慑持有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世茂新领航”)51%股权,该公司负责厦门世茂集美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新城杏林湾路与集美大道交叉口南侧,项目用地面积合计约11.3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2.49万平方米,为商业、办公、住宅用地。截止2022年3月末,项目可预售约31.83万平方米,已实现销售19.9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70.77亿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在售阶段。
经与工行厦门友好协商,达成展期意向,厦门世茂新领航拟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上述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担保,本公司继续为上述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展期增信措施,其他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周一飞,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经与工行厦门友好协商,达成展期意向,厦门世茂新领航拟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上述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担保,本公司继续为上述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展期增信措施,其他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99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6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36%,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75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借款余额1.34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
同意厦门世茂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厦门世茂集美项目2014JP04地块项下F1、F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后续可转为现房抵押)为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担保,本公司继续为借款余额0.7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展期增信措施,其他条件及增信措施维持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22年6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8.77%股份的股东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20日提请董事会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股东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煦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上海杏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上述议案中第1、2、4-14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第15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16、17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